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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落实住房公积金修订条例推出四项惠民政策

2026/09/22 15:45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2412

9月22日,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承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发布,并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。


在承德市委、市政府统筹推动下,承德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稳步向前。截至2026年8月底,全市共有缴存单位5950个、缴存人27万人。1至8月,归集公积金33.58亿元,累计归集547.78亿元,公积金缴存余额213.66亿元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623户、7.38亿元,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8.11万户、239.58亿元,贷款余额103.13亿元,贷款使用率48.27%。提取住房公积金22.12亿元,提取总额为314.12亿元。

近年来,承德市持续推出公积金便民利民举措,全面推行余额直付购房首付款,放开购房户籍、异地提取、商转公等多项限制,优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、租房、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条件,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,统一新建商品房首套、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款20%,一系列改革让公积金惠民效能持续释放。

2026年8月10日,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条例共七章50条,作出21处修改,突出“更普惠、更管用、更安全、更便捷”改革导向,自9月20日起正式施行。为做好条例落地衔接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解读,结合本地实际谋划配套政策。9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,审议通过了拟出台的政策。

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有四项内容。一是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政策(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)。依据新条例相关规定,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市范围内自有自住住房装修。新购住房,2026年9月20日后取得不动产权证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,职工及配偶可申请一次装修提取;不动产权证存在非配偶、非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共有情形的,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。既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,同样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。提取额度按照建筑面积1000元/平方米核算,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,单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。二是新增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政策(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)。缴存职工每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,每人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,最高不超过1500元。三是调整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为“以贷认房”(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)。职工家庭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、无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,在我市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;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、无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,申请贷款按二套房政策执行;已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,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。贷款记录以征信报告、公积金业务信息及业务系统记载为准。四是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(2026年10月8日起实施)。依法生育并抚养两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120万元。办理业务需提供子女医学出生证明;离异、再婚家庭还需提供载明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、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。该额度不与其他贷款政策叠加。(苏广志)


编辑:刘萌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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