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治岂能异化成“降级指标”
2026/03/20 11:30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9637
近日,某地一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的遭遇引发关注。据详细了解,该残疾人自幼智力发育迟滞,存在显著行为及认知障碍,精神情绪不稳定,偶发癫痫,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。然而,就是这样一位多重障碍者,其残疾等级却被从二级“莫名其妙”降为四级。面对质疑,当地医院和残联给出的理由竟然是——“这是整治任务”。
更令人唏嘘的是,该残疾人还存在肢体残疾:右手畸形、手腕骨头完全断裂,右脚跛脚。但医生仅以“四肢完整”为由,轻飘飘地将其评为“两肢轻微障碍”。而其明显的智力精神缺陷,却被医生以“忙”为由拖着不办。一套“组合拳”下来,原本应当享受相应保障的重度残疾人,就这样成了“整治任务”中的一串数字。
“整治”二字,本应是纠偏匡正、规范工作的有力举措。然而,当整治异化为简单粗暴的“降级指标”,当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成为“完成任务”的筹码,这样的整治就已经背离了初衷、跑偏了方向。表面上看,是在落实政策、规范管理;实质上,却是在不正确政绩观驱使下的懒政怠政——只要数字“达标”,哪管群众冷暖?
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要树立正确政绩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。对残疾人事业而言,正确的政绩观应当是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和帮助,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保障、合法权益受保护。如果为了“整治”而整治,为了“交差”而降级,甚至对明显的智力障碍视而不见、对真实的肢体残疾轻描淡写,这哪里是在为群众谋福祉?分明是在给群众“挖坑”。
残疾评定不是简单的医学检查,更不是可以随意摆布的“橡皮筋”。一个合理的残疾等级,关乎残疾人能否享受低保、补贴、康复服务等各项政策保障。不合理的降级,损害的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生计,更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。正如该残疾人的遭遇所警示的:当“整治任务”压倒一切,当“四肢完整”成为评判标准,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,就可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。
针对此类问题,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行动:一方面,对该残疾人的情况启动复核程序,实事求是重新评定,绝不能让他为不正确的政绩观“买单”;另一方面,要举一反三,检视残疾评定工作中是否存在“为降级而降级”的倾向,是否存在以整治为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坚决纠偏、严肃问责。
整治的目的是为了规范,为了更好服务群众,而不是为了“交差”,更不是为了让数据“好看”。任何时候,都不能让群众成为“整治任务”的牺牲品。对该残疾人而言,他需要的不是被“整治”掉的残疾等级,而是实实在在的关爱和保障。这才是检验整治成效、衡量政绩成色的真正标尺。(符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