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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开展防校园欺凌暨寒假安全专题讲座

2026/02/03 10:35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1.2万

社区文化网河北沧州讯(曹春亮 丁胜)以法为盾,向欺凌说“不”!为进一步强化学生法治意识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切实做好假期安全防护工作,2月2日上午,河北省沧州市第十七中学特邀请法制副校长、沧州市运河区西环派出所民警张兵同志,在报告厅开展防校园欺凌假期工作专题讲座。

讲座伊始,张兵警官围绕“校园欺凌防范”与“寒假安全护航”两大核心内容,展开了细致讲解。在校园欺凌防范环节,张警官首先通过宣传片播放、案例剖析等方式,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,校园欺凌并非只有恶意殴打这一种形式,还包括言语欺凌、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。言语上的嘲笑辱骂、行为上的孤立排挤、网络上的恶意言论与隐私传播,每一种形式都会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,都是被法律和学校严格禁止的行为。

针对如何应对校园欺凌,张警官为同学们总结了“三步法”:一是勇敢拒绝,面对欺凌者的无理要求和恶意行为,要坚定立场、明确说“不”,不妥协、不畏惧;二是机智走开,尽量避免与欺凌者正面冲突,寻找合适的时机迅速脱离现场,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;三是马上求助,及时向老师、家长或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这不是“打小报告”,而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式。同时,张警官也提醒旁观的同学,举手之劳就能给受害者带来希望,发现欺凌行为及时制止、及时报告,也是对他人的保护,更是自身责任的体现。他郑重承诺,公安机关对校园欺凌零容忍,法律将是同学们最坚强的后盾。

在寒假安全讲解中,张警官结合冬季安全特点和学生生活实际,从交通、防溺水、烟花爆竹燃放、用电用气、居家卫生、绿色上网等多个方面,给出了具体的安全指引。他强调,寒假期间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,不闯红灯、不横穿马路,骑车需符合年龄要求,远离大型车辆;冬季河面结冰,严禁同学们到冰面滑冰、玩耍,严防溺水事故发生;燃放烟花爆竹时,要遵守当地规定,在大人陪同下到安全空旷区域燃放,杜绝危险行为;居家期间要安全使用电器、燃气,注意通风换气,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低温烫伤;上网时要严格控制时间,文明发言,不传播不良信息,警惕网络诈骗,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、不点击陌生链接。

随后,顾宏山副校长结合近期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,向同学们敲响了安全警钟。他特别强调,随着网络的普及,一些同学在社交平台上随意转发、传播不良甚至违法的图片、视频,以为只是“好玩”“跟风”,殊不知这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——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,转发看似小事,却可能构成传播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。

讲座现场,同学们认真聆听、积极思考,纷纷记录下关键知识点。讲座结束后,张兵警官和顾宏山副校长与同学们进行了亲切交流。面对同学们提出的“遇到欺凌不敢告诉家长怎么办”“网络上有人恶意造谣该如何处理”等问题,张校长和顾校长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,引导大家明辨是非界限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

青春无欺凌,安全伴成长。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始终将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,持续开展各类安全法治教育活动,引导每一位同学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学会保护自己、尊重他人。




编辑:刘萌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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