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执联动“执前扣划”破局:解矛盾优营商,为企业经营注入“强心剂”
2025/10/31 14:08 来源:社区文化网 阅读:8946
近日,甘肃省嘉峪关市某商砼公司财务人员在核对公司账户资金时发现,其公司起诉外地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在其公司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,法院已将其公司申请保全的某建设公司账户中资金53万余元强制扣划至其公司账户。某商砼公司负责人表示:“及时到账的资金大大缓解了其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”。外地某建设公司代理人也表示:“该案未通过强制执行程序,而是法院运用“执前扣划”机制化解,既节省了传统申请执行过程中本应由其公司承担的近万余元执行费,也避免了其公司因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,影响公司即将上市”。
让双方当事人所称赞的正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的“执前扣划”机制。在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对债务人已保全资金“先付款还是先解封”往往成为横亘在当事人之间的“两难”障碍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》第二十二条为“执前扣划”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,即在裁判文书生效后,执行立案前,人民法院对债务人(被保全人)已被保全的款项直接进行扣划,以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程序。
简要案情
嘉峪关市某商砼公司与外地某建设公司签订了《混凝土买卖合同》,约定某建设公司向某商砼公司购买商砼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。某商砼公司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并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,法院依法对某建设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55万元予以冻结。2025年9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,判令某建设公司支付某商砼公司剩余货款及其他费用等共计53万余元。该判决作出后,双方均表示不上诉且均同意以被保全资金履行判决。
僵局——“先付款”还是“先解封”?
判决生效后,双方就“先付款”还是“先解封”产生了分歧,商砼公司担心先申请解封后建设公司拒不付款,债权难以实现;建设公司则表示其账户已被冻结,钱也转不出去,只有在账户解封之后才能履行判决。双方当事人的上述顾虑使得判决的履行陷入了“僵局”。
审执联动出实招——执前扣划
面对这一僵局,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双向联动,充分考量双方合理诉求,创新推出了破局新思路:采用“执前扣划”模式破解僵局。承办法官在核实某建设公司被冻结资金无其他债权纠纷或查封情况,具备直接扣划条件后,及时联系外地企业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,待款项扣划到位后,承办法官及时通知某商砼公司核实款项到账情况,并协调办理财产解封手续。至此,商砼公司的债权得到切实保障,建设公司也顺利完成财产解封,双方的“两难”困境迎刃而解。该案的顺利办结,既维护了生效判决的司法权威,也以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平衡了双方权益,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。
典型意义
“执前扣划”模式以法律文书为支撑,将“单向博弈”转化为“双向保障”,有效破解了“付款与解封”的履行僵局,既避免了当事人因互不信任导致的矛盾升级,也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,极大减轻了企业“诉累”“执累”。
下一步,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企业司法需求,不断创新工作举措,以更精准、更高效、更暖心的司法服务化解纠纷,为嘉峪关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。(来源: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杨豪杰 候晓燕 杨帆)